企业家的美国绿卡之路——EB-5VSEB-1C
授课机构 | 苏州因私出国留学服务中心 |
上课地点 | 地址:苏州市人民路808号(市图书馆南侧)|详细地图 |
成交/评价 | 5.0分 |
联系电话 | 0512-665557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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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详情
中国企业家的美国绿卡之路
——EB-5VSEB-1C
近几年通过EB-5投资移民绿卡移民美国越来越热。尤其是近两年,随着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纷纷投资移民门槛,特别是加拿大一下子将投资移民额度缩减到700名,美国投资移民开始备受关注。目前美国投资移民只要50万美元(通过区域中心项目)是发达中低的,虽然拿到的美国绿卡有条件限制,需要在两年后申请条件移除,但是后拿到正式绿卡的人不在少数,而且根据移民局公布的数据,后绿卡的概率也较高(大于86)。对于中国的企业家来说除了EB-5投资移民绿卡之外,EB-1C跨国公司经理绿卡也一直是一种可行的方案。尤其是移民局近公布的新政策允许对申请EB-1C绿卡的I-140表格进行加急处理,大大缩短了绿卡申请的时间。那两种类途径哪种更适合您?
我们就先看以下的专业分析。
1. 通过区域中心项目的EB-5投资移民绿卡要求简单,只要移民申请人有足够资金并能证明合法来源即可。而EB-1C绿卡对于身在本国的外国企业家来说需要经过设立美国公司,申请L-1A签证,后再申请EB-1C绿卡的繁琐过程。但是通过EB-1C拿绿卡的方式还是会比不通过区域中心的自行投资移民要简单,同样是新设立美国公司,但是通过EB-1C绿卡途径没有创造10个直接工作岗位的要求。
2. EB-5投资移民对申请人的学历或工作经验等都没有要求。而EB-1C绿卡需要申请人在本国和美国企业都担任过经理或主管职务,并且在过去三年中在本国企业以经理或主管身份连续工作一年以上。
3. EB-5投资移民,如果投资到区域中心项目,需要性打入50万美元。如果不投资到区域中心项目而且自行管理的独立投资移民项目,基本上需要性打入100万美元现金或者物质。而EB-1C绿卡途径在设立美国分公司时对投资的资金没有要求,外国企业家可以根据本国公司的实力和美国分公司经营性质和实际需要安排启动资金。有的公司首期投入的启动资金不高,分公司照开。
4. EB-5投资移民对投资资金来源审查严格,投资资金必须从投资移民申请人的个人账户划入投资的项目公司账户。而EB-1C绿卡途径对设立美国分公司所需的公司初始启动资金没有严格的资金来源审核,只要是从本国公司的账户划入美国分公司的账户即可。
5. EB-5投资移民有创造10个全职工作岗位的要求。通过区域中心项目的EB-5投资相对简单,10个工作岗位可以包括直接产生的和间接产生的,实际上就业问题由项目管理方进行统一管理和安排,投资人不必亲力亲为。如果是自行投资移民,那么投资人的投资必须创造10个直接的全职工作岗位,投资人必须亲自招募、管理和记录就业情况,手续十分复杂。而EB-1C绿卡途径对设立的美国分公司没有创造工作机会的硬性要求,相对简单很多。
6. EB-5投资移民拿到的是临时绿卡,需要在两年后申请条件移除。而通过EB-1C拿到的是绿卡。但是EB-5绿卡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拿到,高。而EB-1C绿卡是属于职业移民的绿卡,要求严格,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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