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一级建造师报考条件变化
授课机构 | 苏州扬帆教育培训学校 |
上课地点 | 苏州市人民路砂皮巷42号(接驾桥站台下车即到)|详细地图 |
成交/评价 | 5.0分 |
联系电话 | 0512-665557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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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详情
2016年一级建造师报考条件变化
2016年一级建造师报考条件相比较于往年的报考条件有所变化,原“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即增项)不再单独列项,并入一级建造师资格。设置级别为“增报专业”,请报考人员在选择专业时注意区分。
一、2016一级建造师报考条件:考全科
(一)凡遵守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二)2016一级建造师报考条件:免试两科科目条件
符合上述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三)2016一级建造师报考条件:增报专业(新变化)
原“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即增项)不再单独列项,并入一级建造师资格。设置级别为“增报专业”,请报考人员在选择专业时注意区分。报考人员须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方可报考,当年有效。原“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档案号不再使用。
(四)2016一级建造师报考条件:香港、居民
香港、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在规定的年限内全部科目合格后,在考后资格复审时,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和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以及本人工作单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等证明(原件)。
苏州一级建造师网上报名即将开始,如果有条件不满足报名的条件的可以联系苏州扬帆教育李老师。
地址:苏州市人民路砂皮巷42号市政扬帆职业培训学校105报名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