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消防工程师初始注册和延续注册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授课机构 | 苏州扬帆教育培训学校 |
上课地点 | 苏州市人民路砂皮巷42号(接驾桥站台下车即到)|详细地图 |
成交/评价 | 5.0分 |
联系电话 | 0512-665557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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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详情
一级消防工程师初始注册和延续注册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一级消防工程师申请初始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初始注册申请表;
(二)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复印件;
(三)身份证明复印件;
(四)聘用单位资质副本复印件(聘用单位同时申请消防技术服务资质的提供);
(五)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或者退休证复印件;
(六)继续教育合格证明材料(在取得资格1年内申请初始注册的提供)。
一级消防工程师申请初始注册的条件:
(一)依法取得一级或者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
(二)受聘于一个经批准的消防技术服务或者消防安全单位;
(三)无本规定第二十二条不予注册的情形。
一级消防工程师延续注册所需材料: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个月前,按照规定申请延续注册。
一级消防工程师申请延续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延续注册申请表;
(二)原注册证、执业印章;
(三)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或者退休证复印件;
(四)聘用单位出具的申请人执业期间业绩证明材料;
(五)继续教育合格证明材料;
(六)同时申请变更登记的,还应当按照本规定要求提交相应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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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咨询:苏州市人民路砂皮巷42号市政扬帆职业培训学校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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