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报名点关于2016年度江苏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报名工作的通知
授课机构 | 苏州扬帆教育培训学校 |
上课地点 | 苏州市人民路砂皮巷42号(接驾桥站台下车即到)|详细地图 |
成交/评价 | 5.0分 |
联系电话 | 0512-665557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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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详情
各考生:
为做好省直报名点2016年度江苏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16年度江苏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时间定于2016年5月28日、29日。
日期
科 目
5月28日
上午09:00—12:00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下午14:00—16: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5月29日
上午09:00—12: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二、科目及管理模式
(一)科目
共设3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试题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设置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6个专业,试题由主观题和客观题组成,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报考人员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指定处。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二)管理模式
1.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3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取得执业资格。
2.已取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另一专业报名参加。合格后核发省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此项按非滚动进行管理,名称为“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增项)”,报考人员须在报考当年通过科目。
三、报考条件
(一)凡遵守法律、法规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全部科目。
1.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2.具备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5年;
3.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二)已取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报考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增项)。
(三)报考条件中的专业要求,本科学历应按照专业对照表(见附件3)所列专业来确定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其余学历者所学专业应与本科学历专业对照表所列专业相近。
(四)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按满周年计算,其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31日。
四、报名程序
省直报名点接受在宁工作的报考人员报名,其他各市的报考人员请到所在省辖市人事报名网站报名。
2015年度江苏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和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具体流程如下:
1.网上信息填报。点击本文附件,选择“2016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网上报名”或“2016年度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增项)网上报名”进行信息填报,信息上传并接受网上审核。(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12月28日上午09:00—2016年1月15日下午16:00)
2.网上审核。报考人员请于信息上传后1个工作日后查看审核状态。审核状态为“通过”,方能打印报名表。
3.报名表在线打印。报考人员照片审核通过后,请及时在线打印报名表。
4.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需到指定地点送交报名材料接受现场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网上支付。
5.网上支付。请报考人员通过现场审查后及时进行网上支付。往年报考过“执业资格”的老考生不需打印报名表及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网上审核通过后即可进行网上支付。
网上支付时间:截止2016年1月23日下午16:00点前(逾期支付界面将自动关闭)。
注:报考人员指:1.报考“执业资格”的人员;2.或继续报考“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增项)”的人员。
网上报名只审核照片,不对个人填报信息进行审查,新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检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后,一旦在资格终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苏州扬帆教育二级建造师培训12月27日法规开课。
上课地点:苏州市人民路砂皮巷42号市政扬帆职业培训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