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造价员培训_建设工程造价员
授课机构 | 苏州姑苏区春华教育培训中心 |
上课地点 | 苏州市干将东路瑞基大厦B座507-509|详细地图 |
成交/评价 | 5.0分 |
联系电话 | 0512-665557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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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详情
苏州造价员培训,就来苏州春华教育,我们靠质量说话,用真诚服务,树春华品牌。
根据《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中价协〔2011〕021号)和《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浙造人管〔2010〕6号)精神,现将2015年《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时间、科目
5月24日(星期日)
上午9:00-10:30 工程造价基础理论
下午13:30-16:30 工程计价
二、报考专业
造价员资格科目为:《工程造价基础理论》、《工程计价》(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两科。符合条件的考生选择其中一门专业参加。两科同时合格者方可取得造价员资格(符合条件的仅参加其中一门专业课)。
专业课内容为浙江省2010版计价依据(含2010版计价依据综合解释,内容截止至2015年3月底前发布),2013版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各专业工程计价教材(2015版),其中安装工程计价计算题均为必做题,不细分专业选做。公共课内容为《工程造价基础理论》教材(2014版)。
三、试题题型及答题要求
《工程造价基础理论》科目为闭卷试题,全部为客观题,卷面100分。一律在答题卡上用2B铅笔填涂作答,考生只准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及橡皮、卷(削)笔刀、计算器及相关证件。
《工程计价》科目为闭卷试题,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卷面为100分,客观题一律在答题卡上用2B铅笔填涂作答,主观题须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在答题卷上作答。考生只准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及橡皮、卷(削)笔刀、计算器(免套、无声、无文本编辑储存功能)、相关证件及与本专业相关的工具书。不得携带培训教材、讲义、模拟试卷、各类复印(翻印、盗印)的定额资料以及考生事先书写的任何资料、复印件。答题所用草稿纸由主办单位统一发放、回收。
专业课允许携带的资料清单如下:
①各专业工程预算定额: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
②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0版);
③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0版);
④浙江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参考单价(2010版);
⑤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⑥相关专业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⑦浙江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
⑧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⑨2015年度《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工程计价补充材料。
四、报考条件
凡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者,无不良从业记录,可按以下条件申请报考:
1、本省普通高等学校工程造价专业、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应届毕业生;(学校需备案)
2、工程造价专业、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3、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从事工程造价活动满1年(统一计算到2015年12月31日止)。
符合下列条件者,可申请《工程造价基础理论》:
(1)本省普通高等学校工程造价(建筑经济管理)专业的应届毕业生;
(2)工程造价(建筑经济管理)专业大专及其以上学历的考生,自毕业之日起两年内(2013年5月后取得毕业);
(3)已取得《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申请其他专业(即增项专业)的考生;
(4)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或2014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工程造价管理相关知识》、《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两科合格者。
五、报名及相关工作
1、报名方式:2015年采用网络报名、现场交费、生资格确认、非生考后资格确认的方式。
2、报名时间
(1)网络报名时间3月25日-4月10日。
届时考生可登录浙江造价信息网站(网址:www.zjzj.net)进行网上报名,按照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扫描并上传本人相关资料(身份证、学历证明、一寸大头照、造价员资格证、造价工程师资格证或造价工程师相关科目合格单),提交报考申请。考生请正确选择报考人所属辖区,省(部)属单位考生请选择省属地区;
(2)现场确认及交费时间为4月7日-4月10日。
考生应按网上报名时的提示正确打印报名表和诚信书,按要求于规定时间到单位所在地的造价管理进行资格确认并交费,在杭省(部)属单位考生请到省造价管理总站进行资格确认并交费。
A、非生凭报名表及诚信书直接现场交费。考后对达到合格标准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不再进行资格确认。考后资格确认时间在公布后另行通知。
B、生携带以下材料进行资格确认并交费:
(1)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报名表(网络报名后下载打印经所在单位签署审核意见并盖章);
(2)诚信书(在进入报名系统后下载打印并签名);
(3)申请人身份证及学历复印件(查验原件);
(4)申请人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单位盖章原件);
(5)申请参加增项专业资格的人员,应提供已有的造价员资格复印件(查验原件);
(6)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或2014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工程造价管理相关知识》、《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两科合格的考生应提供执业资格或者相应课目的合格单复印件(查验原件);
(7)工程造价专业大专及其以上学历的自毕业之日起两年内的考生,还应提供本人毕业复印件(查验原件)。
考生对提交的报考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一经发现,取消,情节严重者,两年内不得参加造价员资格。
实行资格后审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单位盖章的报名表及相应的证件、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提交或未能完整提交资格审查资料的,无效,将视作自动放弃取得的资格。
省内开设工程造价、工程或工程经济专业的普通高等学校,请于3月31日前,将申请参加造价员资格的报告及开设上述专业的批文、课程设置情况、招生录取名单等相关资料报当地造价管理,并由当地造价管理报省造价管理总站备案,在杭省(部)属普通高等学校直接报省造价管理总站,经省领导小组核准后,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由学校统一报名,参加属地的。合格后凭毕业领取造价员资格。2014年度以前已申请备案的普通高等学校,仅需提供本届学生的招生录取名单。
六、准考证打印
完成交费的考生于5月18日-5月23日,登录浙江造价信息网,自行打印 “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军官证、护照、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
七、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2010〕244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为100元/人,其中工程计价70元/人,基础理论30元/人。各市在收取的费用中,按每人单科30元,双科40元的标准在报名结束后上交省造价管理总站,余款由各市用于报名、租用等考务支出。
八、培训
培训以自愿为原则,省属考生的培训由省造价管理协会实施,培训通知另发,联系电话:,联系人:春华教育
各市的培训由各市管理(协会)组织实施,具体可向各市地咨询。
九、有关要求
《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备受社会关注,各市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协调处理好各种关系,精心组织,稳妥有序地将工作落到实处,对每一项考务工作都要落实到人,责任到人。在工作中,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公平、公正。对提供虚假资料、严重违反纪律的考生将取消资格,并且两年内不得参加造价员资格,同时予以全省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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