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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方舟自考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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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育婴师培训_2015年育婴师报名

授课机构 苏州方舟自考教育
上课地点 南京市(新街口站)石鼓路42号建华大厦6楼B-11室|详细地图
成交/评价 5.0分
联系电话 0512-66555771

课程详情

育婴师简介

2003年2月《育婴员职业标准》、《育婴员职业资格培训教程》正式颁布。提出了科学育婴的理念和知识体系以及训练方法,突出了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并从育婴职业的活动范围、工作内容、知识水平和技能要求等方面提出了“标准化”的要求,将从事0-3岁婴儿护理和教育的人员作为一种社会职业来认定,为了婴幼儿的健康成长,推出育婴师(员)职业就业准入制度。形成了科学、规范的育婴职业资格培训鉴定认证体系。

育婴师职业资格鉴定在教学方法、课件平台、鉴定方面均采用统一标准,并形成规范的培训鉴定认证体系、做到统一标准、统一培训、统一、统一质量。通过系统的专业培训,可以使准备就业、择业的人员获得职业资格;使已经在职人员充实知识、技能和综合素质,在日益规范、竞争、有序的劳动力市场中实现个人价值,实现育婴职业社会化、服务职业化,促进我国早期教育市场的发展。

育婴师职业概况

职业定义:主要从事0~3岁婴儿照料、护理和教育的人员。职业环境:室内、外,常温。  职业能力特征:有爱心、耐心和责任感;口齿清楚、会讲普通话;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强;动作协调、灵活;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基本文化程度:毕业。

育婴师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育婴员(职业资格五级)、育婴师(职业资格四级)、育婴师(职业资格三级)。

目前尚未开展统一鉴定,部分地区开展职业资格五、四、三级的全省统一鉴定。

育婴师申报条件

(一)育婴员(具备以下条件者)
    1、经本职业育婴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二)育婴师(具备以下条件者)
   1、取得本职业育婴员职业资格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育婴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
   2、取得本职业育婴员职业资格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级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
(三)育婴师(具备以下条件者)
   1、取得本职业育婴师职业资格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育婴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
   2、取得本职业育婴师职业资格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或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技能 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

        4、取得本职业育婴师职业资格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育婴师考核方案

参考目前开展全省统一鉴定的地区的考核方案。

职业名称等级鉴定内容育婴师5-3级08:30-10:00理论知识10:30-12:30操作技能考核

 

育婴师报名时间

育婴师不开展统一鉴定,只有部分地区开展全省统一鉴定,具体报名时间请关注当地报名。

育婴师报名材料

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和从事本职业工作年限证明及三张近期免冠照片。

不同年份不同地区,所需报名材料会略有不同,具体情况请参看当年当地相关部门公告。

育婴师时间

职业资格鉴定现实行“统考日”制度。一般安排在每年的3、5、7、9、11五个月进行。具体时间请关注当地。

育婴师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育婴员不少于80标准学时;育婴师不少于100标准学时;育婴师不少于120标准学时。

育婴师鉴定方式

本职业采用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制,皆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

育婴师资格认证

由人力资源和社会部统一鉴定,鉴定合格者按照有关规定统一核发相应等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此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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