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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方舟自考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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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卫生技术资格培训_卫生专业技术资格

授课机构 苏州方舟自考教育培训
上课地点 苏州市干将东路666号和基广场515室|详细地图
成交/评价 5.0分
联系电话 0512-66555771

课程详情

苏州卫生技术资格培训,就来方舟教育,经过十几年的发展,逐步走出了自己的路子,形成了自己的特色。许多的课程性达到.


一、概述

2000年,原人事部、卫生部下发《关于加强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人发[2000]114号),要求逐步建立宏观管理、个人自主申请、社会合理评价、单位自主聘任的管理体制;逐步推行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制度。卫生系列医、药、护、技各专业的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逐步实行以考代评和与执业准入制度并轨的制度,专业技术资格采取和评审结合的办法取得。

随后,卫生部相继下发了《关于印发<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暂行规定>的通知》

(卫人发[2000]462号)和《关于<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暂行规定>及<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实施办法>的通知》(卫人发[2001]164号),进一步明确了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相关报名政策及相关规定。

根据文件要求,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实行统一组织、统一时间、统一大纲、统一、统一合格标准的制度,原则上每年进行。通过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表明其已具备担任卫生系列医、药、护、技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的水平和能力,医院根据工作需要,从获得资格的人员中择优聘任。

目前报名一般在12月到元月进行,一般在5月进行。依据专业不同分别采用纸笔做答和人机对话方式进行。

二、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专业目录

以下是2013年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目录,当年报考者应以当年卫生部公布

专业代码为准。

(一)初级(士)专业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101

药学

107

康复医学治疗技术

102

中药学

108

营养

103

口腔医学技术

109

理化检验技术

104

放射医学技术

110

微生物检验技术

105

临床医学检验技术

111

病案信息技术

106

病理学技术



 

(二)初级(师)专业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201

药学

209

康复医学治疗技术

2012

中药学

210

营养

203

护理学

211

理化检验技术

204

中医护理学

212

微生物检验技术

205

口腔医学技术

213

病案信息技术

206

放射医学技术

214

输血技术

207

临床医学检验技术

215

神经电生理(脑电图)技术

208

病理学技术


 

(三)中级专业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301

全科医学

344

放射医学

302I

全科医学(中医类)

345

核医学

303

内科学

346

超声波医学

304

心血管内科学

347

麻醉学

305

呼吸内科学

348

康复医学

306

消化内科学

349

推拿(按摩)学

307

肾内科学

350

中医针灸学

308

神经内科学

351

病理学

309

内分泌学

352

临床医学检验学

310

血液病学

353

口腔医学

311

结核病学

354

口腔内科学

312

传染病学

355

口腔颌面外科学

313

风湿与临床免疫学

356

口腔修复学

314

职业病学

357

口腔正畸学

315

中医内科学

358

疼痛学

316

中西医结合内科学

359

重症医学

317

普通外科学

360

计划生育

318

骨外科学

361

疾病控制

319

胸心外科学

362

公共卫生

320

神经外科学

363

职、lpW

321

泌尿外科学

364

妇幼保健

322

小儿外科学

365

健康教育

323

烧伤外科学

366

药学

324

整形外科学

367

中药学

325

中医外科学

368

护理学

326

中西医结合外科学

369

内科护理

327

中医肛肠科学

370

外科护理

328

中医骨伤学

371

妇产科护理

329

中西医结合骨伤科学

372

儿科护理

330

妇产科学

373

社区护理

331

中医妇科学

374

中医护理

332

儿科学

375

口腔医学技术

333

中医儿科学

376

放射医学技术

334

眼科学

377

核医学技术

335

中医眼科学

378

超声波医学技术

336

耳鼻咽喉科学

379

临床医学检验技术

337

中医耳鼻喉科学

380

病理学技术

338

皮肤与学

381

康复医学治疗技术

339

中医皮肤与学

382

营养

340

精神病学

383

理化检验技术

341

肿瘤内科学

384

微生物检验技术

342

肿瘤外科学

385

消毒技术

343

肿瘤放射治疗学

386

心理治疗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387

心电学技术

390

输血技术

388

肿瘤放射治疗技术

391

神经电生理(脑电图)技术

389

病案信息技术



 

三、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报名条件

在或地区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内,从事医疗、预防、保健、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专业工作的人员,可报名参加该地区卫生专业技术资格。

报名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同时具备下列相应条件:

(一)参加药(技)士资格

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

(二)参加药(护、技)师资格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药(护、技)士职务5年;

2.取得相应专业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3.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或硕士学位。

具有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者,参加护士执业资格并合格,可以取得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在达到《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护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限的,可直接聘任护师专业技术职务。

(三)参加中级资格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

2.取得相应专业专科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6年;

3.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4年;

4.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2年;

5.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其中参加临床医学、中医、预防医学中级资格的人员必须先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6.凡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工作的医师、护师,可一年参加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

7.有下列情形的,不得申请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

(1)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2)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3)受到行政处分者未满2年;

(4)伪造学历或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

(5)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参加201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级别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

业工作年限均截止于2012年12月31日。

四、报名办法

(一)网上预报名

报名统一采用考生网上报名方式,各地考务管理应当在卫生部人才交

流服务中心规定的时间内统一使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务管理系统》软件完成

考生报考信息的确认和资格审核工作。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报名时间一般在12月到次年元月,具体时间以卫生部和当地卫

生局公布为准。

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12月28日9:00至2013

1月16日24:00)内,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按《报名操作指导》进行申报,并按《网上

报名系统填表说明》在网上填写个人资料,上传电子照片,打印《201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

资格报名表》,并终确认基本信息无误。

注意:考生在网上注册的登录邮箱和密码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修改、查看、打印等

操作的识别依据,须妥善保管好,以备报名确认时使用。考生请如实准确填写信息,并

仔细核对;凡因弄虚作假、本人提供的原件不符合规定真实、有效、填报信息错误

及其他原因导致无法进行确认、领取合格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地点以当地卫生部门公布为准(2013年为1月4日至1月27日24:

00,各地区可根据具体情况自行安排确认时间)。

2.报考人员必须完成所有确认步骤,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现场进行资格审核、交费

及信息确认者,一律视为网上报名无效。现场确认时,须携带以下材料办理:

(1)《201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报名表》(工作单位与档案存放单位不一致的考

生必须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和档案存放单位两枚公章)。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

(3)毕业和学位原件及A4纸复印件。

(4)低一级专业技术资格。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专业目录》中专业代

码为301至365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执业

医师资格及医师执业原件及A4纸复印件。

(5)凡军队院校毕业的考生须携带军官证、退伍或转业审批表等证件原件及A4纸复印件。

(6)因工作岗位变动或所学专业与现岗位不一致者,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须

提交单位出具的“从事现专业岗位工作满2年”的证明。

(7)民社办医疗的考生,请带医疗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

(8)凡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工作的医师、护师,可一年参加中级卫生专业

技术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报名时请携带社区卫生服务医护人员岗位

培训合格原件及A4纸复印件、单位证明(注明在社区卫生服务何岗位工作及

在其岗位工作时间)。

(9)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小二寸照片2张(与上传同版)并用双面胶粘在申报表正

面右下角空白处。

(三)交纳费用

2013年,内蒙古、吉林、黑龙江、浙江、河南、新疆兵团考区在现场确认后采用网上

缴费,时间是2013年1月4日至1月31日,考生请按照《网上缴费操作指南》进行操作。

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2013年为4月25日至5月26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

五、科目和时间

2013年度临床医学(专业代码为301至360)以及中药学初级(士)、初级(师)、中

级(专业代码分别为102、202、367)、中医护理学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

204、374)等65个专业“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

4个科目的,均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

2013年为例,人机对话的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科目

日期和时间

基础知识


830-10:00

相关专业知识

11:00-12:30

 

专业知识

2013518192526

 

 

14:00-15:30

专业实践能力

16:30-18:00

 

具体机考专业的时间安排由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2013年为例,其他52个专业的4个科目仍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时间安

排如下:

科目

日期和时间

基础知识


930-1100

 

相关专业知识

518

 

 

14:00-16:00

专业知识


900-1100

 

专业实践能力

519

 

 

14:00-16:00

 

六、管理办法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初级、中级个专业各科目试卷为100分,合格标准为60分。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相关专业科目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可取得该专业资格。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合格,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部分专业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时须使用原档案号。对单科合格在有效期限内,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到异地参加本专业剩余科目并合格的,由该地区进行数据合成统计,并由当地人力资源社会部门核发该专业资格。

七、题型介绍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每个专业设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四个科目,分四个半天进行。每个科目题量为100题,题型有A.、A2.Bi、A3、A4、X型题和案例分析题,不同专业的形式和会有所不同,以卫生部门公布为准。

其中:

A1型题是单句型佳选择题,从多个选项中选出佳答案。

A2型题是病例摘要型佳选择题,每一道是以一个小案例出现的,从若干个备选答案中选择1个佳答案。

A3型题是病例组型佳选择题。A4型题是病例串型佳选择题。A3/A4型题提供若干

个案例,每个案例下设若干道题,根据试题所提供的信息,在每一道下面的A、B、C、D、E5个备选答案中选择1个佳答案。

Bi型题是标准配伍题。试题开始是5个备选答案,备选答案后提出至少2道试题,要求者为每一道试题选择一个与其关系密切的答案。在一组试题中,每个备选答案可以选用医学教育网整理,也可以选用数次,但也可以不选用。

X型题一般是不定项选择题。从若干个想选中选出符合题意的选项。

案例分析题用于人机对话,是一种模拟临床情境的串型不定项选择题。试题由一个病例和多个问题组成。每道案例分析题至少3~12问,每问的备选答案至少6个,多12个,正确答案及错误答案的个数不定(≥1)。考生每选对一个正确答案给1个点,选错一个扣1个点,直至扣至本问为0。案例分析题的答题过程是不可逆的,即进入第二问后不能再返回修改问的答案。

八、精品用书

护理学专业(护师)指南及习题集

护理学专业(护师)训练题集及汇编

护理学专业(护师)试卷及疑难解析

护理学专业(护师)傲视密卷

护理学专业(中级)指南及习题集

护理学专业(中级)训练题集及汇编

护理学专业(中级)试卷及疑难解析

护理学专业(中级)傲视密卷

药学(士)指南及习题集

药学(士)傲视密卷

药学(师)指南及习题集

药学(师)傲视密卷

临床医学检验技术(士)指南及习题集

临床医学检验技术(师)指南及习题集

临床医学检验与技术(中级)指南及习题集

内科学指南及习题集

内科学训练题集及汇编

外科学指南及习题集

妇产科学指南及习题集

儿科学指南及习题集

计划生育指南及习题集

九、培训

护师、主管护师、妇产科学、儿科学、全科医学已开通网上课程辅导,药士、药师等正

计划开通网上辅导,其他专业卫生资格培训课程讲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开通。具体有

关培训班及网上训练,以方舟-博傲医考/医学在线(www.ykpass.com)公布的相关课程和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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